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格饲料被重罚
时间:2024-12-16
来源:兽药药理与处方技术
2024年4月,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在辖区内按计划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依法抽取了南昌某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膨化小猪配合饲料”送检,检测结果显示该饲料钙含量实测结果为0.174%,不符合质量标准0.50-1.30%的要求,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
当事人申请了复检,复检结果显示钙含量为0.16%,不符合质量标准0.50-1.30%的要求,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经立案查明,当事人生产了涉案饲料2吨(40kg/包,共计50包)。销售了10包,剩余库存40包,销售价格127.4元/包,货值金额6370元,违法所得1274元。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参照《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饲料1.6吨(40包,40kg/包),没收违法所得1274元,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不合格饲料的常见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卫生指标不合格:这包括无机污染物(如总砷)、有机污染物(如铬和铅)等。例如,总砷和铬是常见的卫生指标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由于使用的原料中含有较高的砷或铬,或者在使用过程中这些元素超标。
其次是药物和禁限用物质超标:这包括饲料中违规添加的药物,如喹烯酮和金霉素等。药物超标会导致动物健康受到影响,同时也可能通过动物产品影响人类健康。
三是营养成分不达标:主要是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不符合标准。例如,粗蛋白质含量不足,这可能是由于在饲料生产过程中减少了蛋白原料的用量,或者使用了质量不高的蛋白原料。
四是标签标识与实际质量不符:有些饲料产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标值可能高于实际含量,或者标注的成分与实际添加的成分不一致,这违反了相关法规,可能导致产品质量评价失误。
这些情形的发生可能与原料选择、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有关。为了避免这些不合格情形,饲料生产企业应加强原料检测、优化生产工艺、严格质量控制,并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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