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兽用抗菌药全部列入兽用处方药管理
时间:2021-09-01
来源: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兽用抗菌药全部列入兽用处方药管理,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严禁流入市场和使用环节
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网站8月30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第1400号提案的答复摘要中表示,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坚持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强化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快转变畜禽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将毫不放松抓好兽用抗菌药监管,加强质量监督抽检,落实检打联动制度,加快制定出台“十四五”时期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筛选推广适合不同畜种的减抗养殖模式,强化培训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
摘要原文
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第1400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刘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无抗养殖及促进畜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畜禽无抗养殖饲养管理
近年来,我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累计创建4986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持续推广“公司+农户”等模式,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引导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发展标准化生产。制定印发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各地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和包虫病等实施强制免疫。推进“先打后补”,放开强制免疫疫苗经营,鼓励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组织开展春秋防检查,评价免疫效果,督促各地查漏补缺、做好补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2020年,全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7.5%,比2015年提高13.1个百分点,畜禽健康养殖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坚持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强化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快转变畜禽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抗菌药物生产流通管理
我部高度重视兽用抗菌药监管,组织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年均抽检兽药产品1万余批次,近年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重点监测10种动物源细菌对52种兽用抗菌药的耐药状况,逐步建立丰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数据库。严格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管理。通过检打联动、企业重点监控、案件通报等方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抽查、暗访活动,督促严格落实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严禁该类产品流入市场和使用环节。将停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纳入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范围,加大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饲料产品。加强养殖环节用药指导,将兽用抗菌药全部列入兽用处方药管理,要求凭兽医处方规范使用;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举办线上线下指导活动,营造政府主导、协会促进、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毫不放松抓好兽用抗菌药监管,加强质量监督抽检,落实检打联动制度,加快制定出台“十四五”时期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筛选推广适合不同畜种的减抗养殖模式,强化培训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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