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罂粟壳腌制炸鸡 店老板被判刑1年半
时间:2016-09-01
来源:《京华时报》
炸鸡好吃,原来是有猫腻!(北京)西便门一家炸鸡店店老板谢士荣,为了牟利用罂粟壳腌制炸鸡,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每天纯利300多元。记者昨天上午获悉,二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判决。
谢士荣现年33岁,从2012年7月至案发前,其一直在西城区西便门12号楼底商经营谢士荣炸鸡店。2015年10月30日,北京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炸鸡店销售的炸鸡进行抽检,鉴定发现其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等,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检方指控称,谢士荣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将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今年2月26日,其被逮捕。
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换一次。据谢士荣供述,2015年3月,他向安徽老家集贸市场的流动摊贩购买了罂粟壳,每隔十天半个月都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
“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炸鸡店的顾客明显比原来多,还出现了很多老顾客,销售形势大好。”谢士荣称,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炸鸡店每天纯利300多元。
西城法院一审认为,谢士荣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谢士荣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其辩护人认为,谢士荣没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观故意,他添加罂粟壳的时间跨度短、数量微、获利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且对人体有害,仍将其作为调料腌制鸡肉、制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检验鉴定结果佐证,因此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市二中院驳回谢士荣上诉,维持原判。
>>链接
罂粟壳危害不小
据了解,和毒品比起来,罂粟壳内的“有毒物质”虽然含量不大、纯度也不高,但其成分同样包括吗啡、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等30多种生物碱。如果长期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必定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人们长期食用这种食品,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最终上瘾,具有潜在的吸食毒品的倾向。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本网站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本网站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