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兽药经营告知施行 倒逼行业自律
时间:2015-06-05
来源:大众网
根据省食安办的统一安排,省畜牧兽医局于近日发布《山东省兽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始实施。通过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倒逼行业自律,督促兽药经营企业进一步做好产品的合法性审查和质量审计,对确保兽药质量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据记者了解,根据2014年全省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信息,经过分析评估,在2015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中,将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治理纳入专项整治。因此,省畜牧兽医局重点对禽、蛋产品的兽药经营和使用进行专项整治,并立足长效机制的建立,出台兽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兽药经营者应将所经营兽药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关证照、批准文号批件、标签说明书样张、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证明性材料,告知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兽药产品,发给《兽药告知名录通知书》,并通过网站发布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示告知结果。
据悉,山东省兽药经营企业数量多、分布散,监督检查等被动、单向的监管方式,容易造成盲点和缝隙。通过建立兽药经营告知制度,由兽药经营者将经营产品情况主动告知监管部门,变被动单向的监督检查为双向互动的监督服务,能够进一步完善兽药经营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省畜牧兽医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对告知制度的实施进行广泛动员,讲明义务、讲清要求、讲透意义,调动兽药经营企业履行告知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切实落实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要认真做好实行兽药经营告知制度的各项工作。通过借鉴已经开始实施兽药经营告知制度的市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对有关要求进行细化,建立完善相关实施和监督制度,确保兽药经营告知制度按时执行到位。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兽药经营告知的风险防控作用,将兽药经营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兽药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类管理等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履行告知义务的,依法实施处罚。
莱芜市对兽药饲料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治理
为有效打击兽药饲料非法添加行为,近日山东省莱芜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非法添加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在此次治理中,通过现场查看、查询台账等方式,对该市3家兽药生产企业、10家饲料生产企业、10家兽药经营企业及2家规模养殖场的仓库、车间、原料库、经营场所和进、销、存、使用记录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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