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先礼后兵”敲打欧盟禽肉关税配额
时间:2015-04-09
来源:中新社
以中国4月8日晚在WTO起诉欧盟禽肉关税配额管理措施为标志,中欧之间一场新“官司”正式拉开帷幕。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12年,欧盟分别与巴西、泰国就熟制鸭肉等7个税号的禽肉产品达成配额分配协议,并于次年3月正式实施。根据协议,欧盟将96%的低关税配额分配给上述两国,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和地区只能分享4%的全球配额,超出配额部分需缴纳高额关税。
“该措施涉嫌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定。”8日晚间,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指出。
《关贸总协定》第13条规定,WTO成员在实施数量限制时,应当以非歧视的方式执行。配额的分配应当尽可能接近在“无此类限制的情况下各缔约方预期获得的份额”。
中方认为,确定“无此类限制情况下各缔约方预期获得的份额”,应确定一个代表期。根据WTO以往裁决,该代表期通常是指配额实施的前三年,而非通报修改减让表意图前的三年。而后者正是欧盟的做法。欧盟2009年6月向WTO通报修改减让表意图,并以通报前的三年(2006-2008年)为代表期。
“巧合”的是,在欧盟确定的这一代表期内,中国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对欧盟出口禽肉制品极少。中国认为,这一代表期对中国而言并不具代表性,以此作为确定配额的依据,对中国显然有失公允。
中国商务部指出,可以合理预期,如排除上述禽流感因素,2006-2008年之间,中国将占有欧盟市场的重要份额。欧盟拒绝将中国视为“实质利益方”与中国磋商,涉嫌违反《关贸总协定》第28条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实质利益方”应包括“在不存在影响其出口的歧视性数量限制的情况下可合理预期占重要份额的缔约方”。
欧盟的上述协议害惨了中国相关产业,据知,中国输欧禽肉生产出口企业为满足对欧出口要求,近年来已累计投入28亿元人民币,用于改造养殖场和更新加工设备。高额的配额外关税将中国产品挡在欧盟市场之外,中国近年来苦心经营取得的欧盟市场份额将由此“打水漂”。
面对这一情况,中国选择“先礼后兵”。自2012年起,中方通过多双边渠道不断与欧盟交涉,但始终未获后者的积极回应。无奈下,中国选择诉诸WTO争端解决程序。
依据WTO争端解决程序,被诉方欧盟应在收到磋商请求10日起给予答复,如果未在10日内答复,或者未在30日内进行磋商,或者未在60日内通过磋商解决争端,起诉方中国可以请求设立专家组,开始“一审”。这一缓冲期,同样可称之为“先礼后兵”。
“我们对磋商解决这一争端持开放态度。”接受记者采访时,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说。但分析人士指出,鉴于欧盟此前的态度,通过磋商解决争端的前景并不乐观。
根据目前掌握的欧盟统计数据,欧盟在2014年从中国的进口仅为1.33亿美元。如本案胜诉,促使欧盟撤销歧视性的关税配额分配措施或者增加中国的配额,将会实质性增加中国对欧出口。据初步估算,将增加近5000万至1.5亿美元的出口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依据WTO争端解决程序及先例,上述愿景的实现,或将出现在两年后。
商务部就欧盟禽肉关税配额协议向WTO提请诉讼
人民网4月8日北京电 今日22时,中国就欧盟的禽肉关税配额管理措施,提出与欧盟在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欧盟在2012年分别与巴西、泰国就熟制鸭肉等7个税号的禽肉产品达成配额协议,并于2013年3月正式实施。中方认为,该措施涉嫌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2006年6月7日,为执行世贸组织关于欧共体冰冻去骨鸡肉块海关分类案(DS269)的裁决,欧共体启动了《1994年关税总协定》第28条项下的修改减让谈判。经与巴西、泰国谈判达成协议,欧盟修改了3个海关税则号项下产品的约束税率,并引入了关税配额。
2009年6月11日,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提出依据《关贸总协定》第28条关于修改减让表的规定,将与“实质利益方”重启谈判,修改熟制鸭肉等禽肉产品的约束税率,并引入关税配额。欧盟以通报之前的三年(2006-2008年)为代表期,与巴西、泰国等“实质利益方”开展补偿谈判,并与2012年6月与上述两国达成协议。2013年3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具体实施禽肉关税配额的302/2013号条例,将96%的低关税额给巴西和泰国,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只能分享4%的全球配额,超出配额部分需要缴纳高额关税。
商务部认为,欧盟新关税配额方案的实施,严重影响了我输欧禽肉生产出口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据食土商会测算,我国输欧禽肉生产出口企业为满足对欧出口要求,今年以来已累计投入28亿元,用于改造养殖场和更新加工设备,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近5万人。高额的配额外关税将中国产品挡在欧盟市场之外,我国近年来苦心经营取得的欧盟市场份额将由此失去。
孙继文指出,欧盟的措施损害了中国禽肉生产出口企业的贸易利益,中国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对此就此与欧盟进行交涉,但是欧盟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切。
孙继文强调,此举是中方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合法利益的正常行动。中方希望,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下,通过积极对话与沟通,欧盟能够纠正其错误做法妥善解决中方关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就我在世贸组织起诉欧盟禽肉关税配额管理措施发表谈话
4月8日,中国就欧盟的禽肉关税配额管理措施,提出与欧盟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就此发表谈话表示,欧盟在2012年分别与巴西、泰国就熟制鸭肉等7个税号的禽肉产品达成配额分配协议,并于2013年3月正式实施。中方认为,该措施涉嫌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定。
孙继文指出,欧盟的措施损害了中国禽肉生产出口企业的贸易利益,中国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此与欧盟进行交涉,但欧盟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切。
孙继文强调,此举是中方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合法利益的正当行动。中方希望,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下,通过积极对话与沟通,欧盟能够纠正其错误作法,妥善解决中方关注。
中国将欧盟禽肉配额措施诉至WTO
记者8日从商务部获悉,中国就欧盟禽肉关税配额管理措施,提出与欧盟在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业内人士指出,此案是我国利用世贸规则,主动亮剑,积极维护产业利益的又一例证。如本案胜诉,我国禽肉出口欧盟将有望摆脱高关税“枷锁”,并会实质性增加我国对欧出口约5000万至1.5亿美元。
欧盟差别化关税配额导致我国禽肉企业出口利润大幅缩小
据悉,欧盟分别于2006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了共计7个海关税则号项下的禽肉产品(包括熟制鸭肉、生鸡肉等)的税率,并引入关税配额。2013年6月发布具体实施条例,将96%的低关税配额分配给巴西和泰国,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只能分享4%的全球配额,超出配额部分需缴纳高额关税。
目前,我国禽肉生产企业超过1000家,出口企业超过100家。欧盟新关税配额方案实施后,为了保住欧洲市场,我国禽肉企业不得不在配额之外支付高额税率。商务部条法司处长于方对《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说,相比巴西和泰国配额内约8%的低税率而言,我国出口企业要缴纳的关税税率(折合从价关税)高达约51%,这就使得我国禽肉企业利润大幅缩小。
而更大的损失还来自于贸易额的缩小。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高配额外关税将中国产品挡在欧盟市场之外,我国企业近年来苦心经营取得的市场份额将由此丢失。
中国决定将欧盟违规做法诉至WTO
根据目前掌握的欧盟统计数据,欧盟在2014年从中国进口相关禽肉产品仅1.33亿美元。“为维护我们在世贸组织中的正常贸易利益,应我国禽肉产业的要求,经过和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协商,我们决定将欧盟违规做法诉至WTO。”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表示。
据陈福利介绍,欧盟禽肉配额管理举措涉嫌违反关贸总协定第13条和第28条的规定。第13条规定WTO成员在实施配额时,应当以非歧视的方式执行。选取的“代表期”通常是指配额实施前的三年,而欧盟选择的却是通报修改税率意图前的三年,而这三年(2006年至2008年)恰恰是我国禽肉制品因禽流感而受到出口禁令的时期,对欧出口很少。但在实施前的三年(2009年至2011年),我国对欧出口已经超过其进口的25%以上。因此欧盟仅分配4%全球配额给我国的做法涉嫌违反第13条。
此外,虽然欧盟根据第28条规定进行了修改禽肉税率的谈判,但以中国不是“实质利益方”为由拒绝将我国纳入谈判范围。但“实质利益方”应包括“在不存在影响其出口的歧视性数量限制的情况下可合理预期占重要份额的缔约方”。可以合理预期,如果没有出口禁令,我国出口将占重要份额。因此欧盟的做法也涉嫌违反第28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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