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深圳个体户卖活禽 被罚2.3万元
时间:2015-02-05
来源:《深圳晚报》
2月4日,深圳市龙华新区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依法对一家违法经营活禽的个体户及其所在市场作出共计2.3万元的处罚,这是自《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市开出的首张关于未落实防控禽流感休市措施的罚单。
据该局执法科黄姓工作人员介绍,昨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对民治办事处东边市场督察中,发现该市场外一临街铺面存在活禽经营行为,60平方米档口内有80多只鸡、鸭等活禽。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商铺很隐蔽,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商铺除违法经营活禽外,还未做到及时清洗消毒,存在卫生健康隐患。
针对该铺面存在的活禽经营行为,龙华新区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依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自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等相关规定,对该铺面经营者做出来3000元处罚。同时东边市场作为市场责任主体,未尽到相应职责,同样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处罚。本次处罚共计罚款2.3万元,这也是自《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市开出的首张关于未落实防控禽流感休市措施的罚单。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贯《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并通过多种形式对市场开办单位、活禽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其从自身做起,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严格落实“一天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和零存栏”的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措施(即“1110”防控工作措施)。同时,该局加强与新区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市场开办单位不严格执行临时休市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从严进行处罚。
截至目前,龙华新区可以从事活禽经营的,共有48家市场145个摊档,其余商者均不得经营活禽。市民如发现流动摊档销售活禽的,可向城管部门举报;发现生活超市、城中村门店等固定场所存在销售活禽行为,则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全市统一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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