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布鲁抗涉嫌违规排污调查结果 两负责人被处理
时间:2015-02-02
来源:齐鲁网
31日上午,济宁市环保局通报了去年12月25日央视曝光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排放含有抗生素污水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称央视指出问题客观中肯,给予鲁抗医药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树申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鲁抗医药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由企业予以追责。
通报全文如下:
2014年12月2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对抗生素污染问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其中内容涉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公司)涉嫌环保违法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处理,成立由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相关工作。调查认为,央视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是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存在的问题应全面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抗生素残留问题。鲁抗医药公司预处理废水中含有抗生素残留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国有上市企业,鲁抗医药公司应当在减少生产环节的抗生素排放方面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我市要求鲁抗医药公司下一步要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设备改造,切实减少抗生素的流失,提高废水末端降解处理能力,将抗生素残留量降低到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体中抗生素残留的普查,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
(二)关于处理外来废水问题。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类乙级资质,2013年初以来,该公司与部分企业签订了污水转移处置合同,并进行处理,其委托处理行为均没有向属地环保部门备案,存在环境风险。针对上述违规事实,一是给予鲁抗医药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树申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鲁抗医药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由企业予以追责;二是责令其停止接收委托处理外来废水业务,对其运营资质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处理外来废水的范围、种类、数量,完善管理程序和制度;三是我局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承接处理外来废水的经营活动疏于管理,应吸取教训并作出深刻检查,任城区环保局作为直接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给予通报批评。
(三)关于异味扰民问题。针对鲁抗医药公司异味扰民问题,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按上限进行了处罚,对南厂区菌渣烘干生产线实施关停,对头孢菌素C产品生产线实行停产整治;责令企业加大投入、全面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异味污染。
鲁抗医药公司已列入我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计划,责令企业3个月内提交老厂区整体搬迁方案,加快推进实施,通过产品结构调整、设备升级换代、改进技术工艺等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异味污染问题。
(四)关于排污信息公开问题。鲁抗医药公司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但排污口信息未依法公开,管理不到位。已责令其2月15日前完成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化改造任务,对外开放排污口,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在线数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关于第三方监测运营问题。济宁同太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是鲁抗医药公司委托的环境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营商。该中心是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济宁市环科所举办的国有企业,这种体制不适应监管公正性的要求,亟待改变。目前我局正在按照国家、省的改革要求,进行济宁市环科所及其下属济宁同太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的脱钩转制工作,2月底前完成脱钩。下步我们将通过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央视关于鲁抗医药公司环保问题的报道,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监管、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进行环境污染大检查、大排查,开展治水治气“十大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我们要求鲁抗医药公司定期举办公众和媒体开放日,真诚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整改效果继续实施跟踪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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