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问题未解决 冰鲜鸡全面推广需谨慎
时间:2014-11-07
来源:《新快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宇飞透露,明年元旦起,冰鲜鸡将在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推广。段宇飞称,此前,广州、深圳、佛山3市已经率先试点,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将制定出台规范,目前省食安办牵头起草《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草案)》已上报省政府审定。据悉,办法采用了双轨制,允许这些冰鲜鸡推广区域设置1-3个活禽零售经营点,在群众生活需要和公共卫生保障之间达到一定的平衡,显示对传统广式饮食文化的尊重。
广州自今年5月5日启动冰鲜鸡试点以来,至今已半年。由于跟市民传统吃鸡观念不一致,冰鲜鸡的推广一直不顺利。从市民的反馈和档主的诉苦来看,市场上对活禽、光鸡的需求仍然是刚性的。记者走访市内冰鲜鸡试点区域就发现,光鸡“解禁”后,重新带旺鸡档生意,冰鲜鸡骤减八成。冰鲜鸡档口光鸡售卖“由暗转明”后,不少档口纷纷减少冰鲜鸡订单,以售卖光鸡为主。冰鲜鸡供货商也承认,在广州的农贸市场一直销量惨淡,已经转向北方和深圳等地了。
回想当初广州推行冰鲜鸡的时候,许多地方至今还是值得检讨的。当时提出今年10月份以后,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覆盖范围逐步在全市推广。这种思维显然是脱离实际的。原因是它率直得让人生疑,如果广州人几百年的饮食口味可以因为“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就瞬间改变,为何多年来一直不实施呢?要知道禽流感可是上世纪末就在粤港一带屡屡爆发过了,而集中屠宰在技术上也并不算高科技,何以制定个时间表就认为“应该能成”呢?显然,官方高高在上的行政姿态,阻挡其对草根民情的充分摸底,以至于政令仓促,缺乏余地。
其次,当初指定若干家大型冰鲜鸡的供应商,以为能满足市场需求,这也是忽视市场多元化现状的。须知食用鸡的品味和品牌千差万别,即使无品牌家禽也不等于是品质低劣。如此挤压“钦定”范围之外的家禽产品空间,让外人如何相信广州的营商环境呢?若一定要指定选择范围,且选项又很有限,更加大了档主对垄断性经营的忧虑。且这种指定,还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基层经营者的利润、自主权和积极性。由于冰鲜鸡品种和口味无法根据市场需求作出灵活的反应,只能变攻为守,期待政府为其保驾护航。
就政府的保驾职能而言,一开始也是强硬的。比如宣传“在零售方面,经营者应当持照经营,建立进货验收、台账登记等溯源制度。职能部门将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屠宰加工、制售病死家禽及其产品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生鲜家禽产品上市的质量安全”。可是没几天,监管基本就沦为了“说说而已”。这既是行政上虎头蛇尾的习性,更是市场力量的反弹太大。哪个执法机关还有心思去严格执法、去把私下宰活禽的档主送公安处理呢?
如今草案办法规定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为活禽经营限制区,推行冰鲜鸡,但也留下了活禽经营的“活口”。显然,政策是稍微灵活了,但如此并未解决上述提出的监管与市场脱节的问题。如果市民非活禽不要,那冰鲜鸡还怎么推下去?如果活禽都被宰了再混到冰鲜鸡一起卖,防禽流感的策略还有无意义?活禽市场会不会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价格垄断市场?花费公帑的市场升级改造,会否在日常的监管中变成花架子?最后还得问问,经营活禽真的是禽流感传播的根源所在吗?
广东推冰鲜鸡 1-3个活禽点太少
11月4日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段宇飞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时透露,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在全省推行活禽禁售或限售管理办法,涉及地区为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具备条件的其它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并且每个区域会允许1-3个活禽销售点同时存在,但具体区域划分等信息并不明确。《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目前正按照法规出台审查程序,由省府法制办组织审查。
据悉,9月17日由广东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已经在广东省法制办官网展示并征求意见,截至10月17日截止日期,已有728个网友发表意见和建议。
据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政府规章审查程序,政府委托食安办起草该法案,然后报给法制办审查,现在是法制办审查阶段。
据行业人士透露,10月24日,广东省政府、省法制办、省食安办、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等政府部门召集家禽业代表进行草案立法座谈会,广东省家禽业协会、开平市禽业协会等代表参加。据透露,行业代表在此座谈会上表达了意见,建议相关部门保存家禽批发市场,整顿并升级不合格的经营市场;推迟出台《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时间,给家禽业一个缓冲期,以及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等。
法制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完座谈会之后,法制办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社会的广泛意见。等调研回来之后,统一整理意见,修改草案。“如果是修改,那就是在条文上修改了”。草案审查通过之后,将提交给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讨论通过便公布正式法规。
目前草案中第五条规定“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规划设置1-3个活禽零售经营点”。但目前对于区域划分,活禽经营点的形式和规模均未明确,各部门并未对此作出说明。
而多名行业人士担心1-3个活禽经营点太小。“每个区域只设1-3个活禽经营点,档口货源单一,销售的家禽种类肯定会受到限制。”江村家禽批发市场场长江永泉表示,家禽品种非常多,仅广东省内销售的黄鸡就有一百多种,如果加上水禽等其它禽类,可能有将近三百个品种。一旦禁售活禽,批发市场可能也将面临关闭的风险,仅靠为数不多的几个活禽档口难以弥补需求空缺。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行政总监韦壮立表示,家禽销售“双轨制”并没有改变政府一直以来的主导方向,生鲜鸡仍是大势所趋。而对于生鲜鸡而言,影响其销量的最主要因素是政府对生鲜鸡的推行力度和对“走鬼鸡”和“私宰鸡”的监管力度。
《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再征意见
《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是市政府2014年规章计划项目,旨在规范活禽交易行为,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经前期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等,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办法》起草单位市商务局对《办法》进行了数次集中修改。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就《办法》(修改稿)再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市民可登陆苏州政府法制网(http://www.szfzb.gov.cn)查看全文,本次征求意见将于11月11日截止。
《办法》修改后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明确了活禽交易市场关闭缓冲期。《办法》第七条规定,“姑苏区行政区域内禁止活禽交易。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可以各设置一个活禽交易定点市场,定点市场以外禁止活禽交易。”考虑到目前各区部分活禽交易市场已按要求完成了标准化改造,如果立即关闭目前所有的活禽交易市场,将造成资金浪费等情况,同时,我市禽类产品冷鲜体系尚未建立,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办法》同时规定了两年的市场关闭缓冲期,明确“但对纳入市场改造计划,已完成改造任务,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交易市场,可以经营至2016年12月31日。具体活禽交易定点市场名录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于本办法实施后60日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公布后不再新增活禽交易市场。”由于各县级市以及吴江区情况各不相同,《办法》赋予了各县级市、吴江区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确定限制活禽交易范围、时限。
广州市一人大代表质疑禁售活禽的可行性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4日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段宇飞透露,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推行活禽禁售或限售管理办法,涉及地区为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具备条件的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
对这个政策说实话我是拥护的,而且我也相信这是一个趋势———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里面还有现如今那样鸡鸣鸭叫、污水横流的农贸市场。但问题是:做不做得到?
段局长说全省范围内的活禽禁售、限售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行,那广州前段时间的试点情况如何呢?今年5月5日广州正式开始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当时说的时间是6个月,结果到了9月23日,又决定延长到年底。之所以要延长到年底,是因为试点4个多月,生鲜鸡销量逐渐滑落,不少档主都悄悄售卖光鸡平衡收支,以致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不修改原来的方案,采取“生鲜为主、光鲜补充”的所谓过渡期措施。
广州的试点尚且难言成功,其他地方就更加不乐观了。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区域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先行试点工作的通告》中有这么一条:“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实施情况不尽人意,“依法评估修订”也不见踪影,结果,现在就准备在明年1月1日全省推行,是否还要再三思呢?
我觉得在禁售、限售活禽这点上,也要考虑广大市民的感受。多年的生活方式、习俗不能说改就改,何况牵涉的又不是个别,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再则,这个庞大群体的社会规则意识欠奉,你不让售卖活禽,但就是有人悄悄地在台面下买卖,你奈他何?你可以指责他们素质低下,但这就是你推行某项政策必然要面对的现实,对于政策的实施来说,素质低下之类的指斥、责难可以说毫无意义。
现阶段比较现实的做法,我认为政府主要还是倡导,跟大家摆事实讲道理。此外,就是在一些中心城区做试点,再缓步推广开来,这才利于真正切实有效地推行。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本网站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