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做好家禽业的金融服务
时间:2014-03-16
来源:农民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受2013年以来接连发生的H7N9流感疫情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的家禽企业和养殖户遭受较大的市场冲击和经济损失,影响到家禽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支持家禽企业和养殖户稳定生产,促进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证当前家禽企业和养殖户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供应。家禽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供给、稳定物价、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摸底排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摸清家禽企业和养殖户面临的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金融服务方案,全力做好家禽养殖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家禽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
二、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灵活确定受H7N9流感疫情影响的家禽企业和养殖户的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对于因H7N9疫情影响,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到期还款困难的家禽企业和养殖户,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展期偿还,展期最长可达一年。对已发放的家禽企业和养殖户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前抽贷。对于已审批未发放的家禽企业和养殖户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发放,不得压贷。对家禽企业和养殖户新发放的贷款,可采取循环贷款、分段式还款、宽限期等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减轻其到期还贷压力。
三、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家禽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应根据家禽企业和养殖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于防疫到位、信用较好但在H7N9流感疫情发生期间出现利息逾期的家禽企业和养殖户,鼓励金融机构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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