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暂停活禽销售期间不允许网售活禽
时间:2014-03-02
来源:东方网
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农委28日发布通告称,暂停活禽销售期间不允许网售活禽,活禽必须屠宰检疫合格后上市。
上海市农委重申严格执行本市从今年农历初一至4月30日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规定。
暂停活禽交易期间,活禽不经屠宰加工,任何形式的直接销售都是不允许的,包括网络销售,目的是避免与活禽直接接触,降低风险。
家禽养殖场供定点屠宰的活禽,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产地检疫合格后,方能供屠宰上市,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出场。
市农委称将加大对本市家禽养殖场户的监督,不允许违反通告规定直接上市销售活禽,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进行查处。
为了保护市民健康,市民可以购买经过检疫合格、屠宰加工好的家禽,如冷鲜家禽等,目前冷鲜鸡销售网点总数已达692家,销售的覆盖区域正在扩大。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本网站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本网站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