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病专业网

  1. 首页
  2. 鸡病防控
  3. 病毒病

浅谈秋冬季鸡痘的发生于防治

时间:2014-01-14
来源:《中国禽业导刊》



  鸡痘是由禽痘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禽疸病毒属于痘病毒科脊椎动物痘病毒亚科禽痘病毒属。病毒大量存在于病变的皮肤和粘膜病灶当中,对外界环境有很强的抵抗力,在干燥的痘疹痂皮中可存活数月,甚至更长。本病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型鸡场,常使病禽生长缓慢,产蛋率下降,继发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感染时可引起大批死亡,特别是雏禽,常造成严重损失。 

  一 流行特征

  本病多发生于秋季和冬初。蚊子和体表寄生虫可传播本病。蚊子的带毒时间可达10~30天。传染常由病鸡与健康禽接触而起,脱落和碎散的痘痂是病毒主要的散布形式。不分品种、性别、年龄均可感染。

  二 症状与剖检变化

  潜伏期4~8天,依侵犯部位不同,分为皮肤型(又称干燥型)、黏膜型(潮湿型)和混合型。

  皮肤型常见于冠、肉髯、喙角、眼皮和耳球上,也可在腿脚、泄殖腔和翅内侧形成一种特殊痘疹。病初皮肤出现细薄灰色麸皮样覆盖物,迅速长出结节呈黄灰色,表面不平干而硬。结节数目多时,可互相融合,产生大块结痂,致使眼睛完全闭合。病鸡出现精神萎糜,食欲不振,羽毛粗乱,生长缓慢停滞。病的后期在冠、肉髯等处形成黄豆大小的黑色痘疹结痂。

  黏膜型:主要在口腔,咽喉和眼等黏膜表面及喉气管黏膜表面出现痘斑,又称白喉型。病初出现鼻炎症状,打喷嚏,流鼻液,气喘,气管有口罗音。初为浆液性,后转为脓性分泌物。眼结膜发炎,先湿润后流出带细小泡沫的眼泪,逐渐出现眼睑肿胀。随着病情发展,眼中出现淡黄色浓稠的脓液,病鸡眼部肿胀明显,上下眼睑粘在一起,引起角膜炎造成失明。鼻炎症状出现2一一3天后,在口腔、咽喉等处黏膜发生痘疹。初为圆形黄色斑点,逐渐扩散成大片沉着物,又称假膜。随后变厚而成棕色痂块,凹凸不平,且有裂缝,痂块不易剥离,强行撕脱则留下易出血的红色表面。假膜深入喉部,可引起呼吸困难,其症状类似传染性喉气管炎,伸颈引口呼吸,甚至窒息死亡。

  混合型:即患有皮肤型和黏膜型于一身。

  三 防治措施

  平时做好禽场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及时杀虫灭蚊。发现本病应即时隔离病禽,病重淘汰,死禽深埋或焚烧,剥下的痘痂及时销毁。

  预防本病最有效的方法是有计划的预防接种,采用鸡痘鹌鹑化弱毒疫苗,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后,在鸡翅膀内侧无血管处皮下刺种。10~20日龄刺种一针,免疫期为2个月(秋季可提前6~7日龄免疫)。开产前90~100日龄二免,免效期为4~6个月。接种后3~4日应检查刺种部位,如出现轻微红肿、结痂,表示免疫成功;否则需重新免疫。为预防秋季鸡痘的发生,可在8月上旬对易感健康禽做一次鸡痘强化免疫,以提高抗体水平,增强免疫力。

  病鸡皮肤上的痘一般不需治疗,如治疗可用镊子小心剥离禽冠、鼻孔,眼睑等处痘痂,伤口用碘酒或龙胆紫涂擦消毒。口腔病灶可用镊子剥去假膜,用0.1%高锰钾液冲洗,再撒上冰硼散。眼部肿胀的病鸡可先挤出干酪样物,然后用2%硼酸液冲洗。对呼吸困难的鸡要用镊子将喉部伪膜小心剥离取出,涂布碘甘油。

  雏鸡长痘初期,可用2~3倍量鸡痘疫苗紧急接种,可控制病情发展。

  四 病例介绍

  陈缺屯村吕某饲养蛋鸡1000只,30日龄发病。开始出现甩鼻、流鼻液等呼吸道症状,个别鸡出现一侧或两侧眼羞明,流泪、肿胀并出现零星死亡。

  1 临床症状

  患病鸡精神萎靡,羽毛粗乱,食欲减退,病鸡出现鼻炎症状,打喷嚏,流鼻液,气管有口罗音,眼睛羞明流泪,眼睑肿胀,病重者,眼鼻分泌物为脓性,上下眼睑粘连造成失明。在病鸡的冠、肉髯等处有薄灰白色麸皮样覆盖物,后形成豆粒大突起,整合成片,干燥后成棕黑色,严重病鸡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死亡。

  2 剖检变化

  鸡冠眼睑及结膜上生出米粒大小结节,结膜内充满脓性分泌物,用手扒开眼睑,可发现干酪样物质,挤出干酪样物质,可看到眼球萎缩,甚至失明,剖检口腔,咽喉及气管等处黏膜上有黄白色的小结节,有的形成干酪样假膜。去除假膜,露出红色出血面,有的假膜阻塞在咽喉部位造成窒息死亡。

  3 治疗

  将发病鸡隔离,淘汰病重鸡,每天带鸡消毒一\次。干扰素2倍量点眼。全群鸡用抗病毒中草药大青叶、板蓝根、黄芪等拌料,连用五天,效果良好。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本网站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