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时间:2013-11-29
来源:鸡病专业网采编
从世界治理养殖污染经验看《条例》出台
近年国内畜禽养殖业得到快速的发展,传统的养殖模式和落后的养殖设施,使畜禽养殖污染日趋严重。畜禽养殖已居农业污染源之首,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和来源,严重影响了村镇人居环境和人体健康,让养殖企业与当地老百姓的矛盾日益加剧,影响和谐社会的发展。
上世纪50年代,大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开始在发达国家盛行,随之带来了大量的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随意排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上世纪70代,许多发达国家开始采取通过立法手段,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限制和管理。日本出台《废弃物处理与消除法》、《防止水污染法》和《恶臭防止法》等7部法律管理畜禽污染;美国通过《清洁水法》等政策,将达到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必须排污许可证否则是非法;英国则颁布《水清洁法案》,畜禽粪便直接排到地表水为非法行为;中国用30多年改革发展走过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发达国家所出现过养殖污染问题也将会在中国发生,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养殖污染的覆辙,国务院出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将会对中小型养殖户造成冲击,同时利好大型养殖企业,推动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养殖产业优化升级。大型养殖企业对畜禽养殖污染的处理有相对成熟的经验,而中小养殖户若要在行业发展中分一杯羹,必须进行养殖升级摆脱“脏、乱、差”的身影。
9月10日,国家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回答提问时说道,“中国不愿意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为我们过去的绿水青山是祖宗留下的,未来美丽的环境是子孙后代应当享受的,当代人要有责任感。”反映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环境的诚意和决心。在今年农业部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15年,全国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8%、10%以上,分别新增削减能力140万吨/年、10万吨/年,同时又指出规模化养殖场是重点治理单元。
环境保护是当下社会面临而又亟需解决的难题,从世界各国的畜牧业发展的经验可以看出,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是中国养殖的发展趋势,养殖发展导致大量畜禽废弃物,只有通过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才能让畜禽养殖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是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国外政府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措施
自20世纪50年代起,发达国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在城镇郊区建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由于每天有大量粪便及污水产生,难以处理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60年代,日本用"畜产公害"概念高度概括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与此同时,许多发达国家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限制,并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化管理。
日本:70年代发生严重的“畜场公害”,此后便制定了《废弃物处理与消除法》、《防止水污染法》和《恶臭防止法》等7部法律,对畜禽污染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美国:联邦水污染法中的规定侧重于禽场建设管理,超过一定规模的畜禽场,建场必须通过环境许可。
德国:规定畜禽粪便不经处理不得排入地下水源或地面。
挪威:为防止畜禽污水污染水资源,1970年颁发《水污染法》,环保部于1973年、1977年、1980年又发布了许多法规,规定在封冻和雪覆盖的土地上禁止倾倒任何牲畜粪肥;禁止畜禽污水排入河流。
丹麦:为减少粪便污染,规定根据每公顷土地可容纳的粪便量,确定畜禽最高密度指标;施入裸露土地上的粪肥必须在施用后12小时内犁入土壤中;在冻土或被雪覆盖的土地上不得施用粪便;每个农场的贮粪能力要达到贮纳9个月的产粪量。
荷兰:畜牧业高度密集,全国每年约有1/6的畜禽粪过剩。为了防止畜禽粪便污染,1971年政府立法规定,直接将粪便排到地表水中为非法行为。
英国:是基本无畜产公害的国家,虽然其人口和工业比较集中,但畜牧业远离大城市,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经过处理后,畜禽粪便全部作为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肥力。
新加坡:政府曾规定,养猪场的污水排放必须小于250mg/L(未处理前高达30000mg/L)。为此,养猪场需付出代价,相当于每销售一头猪分摊7.45美元。
我国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
近几年,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在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此引发的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1.当前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农村畜禽养殖业主要集中在养鸡、养牛、养羊、养狐狸等种类上,尤其以规模化养殖小区和零散养殖户养鸡大棚占的比例较大。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部分区域流域的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已相当严重。
1.1粪便污染
目前畜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粪便,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由于以往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并随雨水进入水系。因此,畜禽粪便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2水质污染
畜禽养殖场排出的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污水对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有些已对集中饮用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
1.3大气污染
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对粪便处置不当,相当部分养殖场周围紧靠公路、村庄设置的鸡粪晾晒场散发出非常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过往行人怨声载道,养殖户自己也深受其害。
2.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2.1畜禽养殖场(户)无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
有些养殖场(户)是依河两岸的溪流河沟而建,分布散乱,并且大部分未办理有关手续,污染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完善即投入养殖,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汇入较大流域中,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甚至直接威胁城市集中饮用水源的安全。
2.2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
目前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无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2.3农牧脱节,粪便综合利用率低
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没有相应的配套耕地,即使有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的,也因面积不足,而无法全部进行消纳处理,粪便资源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长沙补贴3.48亿清退3万余家养殖场
记者从19日召开的湖南省畜牧业环保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湖南省政府明确把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政府工作的“一号重点工程”,决定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整治,力争到2016年底,湘江干流及一级支流距岸1公里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全省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循环农业环保卫生,养猪场像公园
在长沙县北山镇,远处青山起伏,一条水泥路通向一座绿树环绕,黛瓦白墙的建筑,清澈的小溪在屋后缓缓流过。站在墙外,乡野中自然清新的味道让人倍觉舒畅。非本地人恐怕很难猜到,这竟是一个养猪场。
猪舍排粪沟全部为暗沟,猪粪从地下走、雨水从地面流,不仅减少了异味,也减少70%至80%的污水排放。再通过在总排污口设置干湿分离机,干粪打包,卖给种植户作肥料;粪水则进入沼气池,经过四级沉淀池到人工湿地,粪水经过处理后,用作菜地、林地的肥料。常应根猪场在循环农业上的实践,是湖南近年来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大多数规模养殖场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模式,有效提升了降污减排能力。”副省长张硕辅表示,由于湖南畜禽养殖基数大,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仍日益严重。
规模养殖场2016年底前全部退出
两个月前,省政府明确把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政府工作的“一号重点工程”,决定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整治。其中,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就是“堵住大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排放,逐步搬迁和关闭沿江1000米以内的大型畜禽养殖场,禁止畜禽粪便直排到湘江流域”。
根据这一行动计划,全省有9市67个县(市区)(长沙、湘潭、株洲、衡阳4市的全部以及郴州、永州、娄底、邵阳、岳阳5市的部分地区)列入此次湘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范围。全省畜牧业环保工作现场会为这些任务定下了具体的时间表:力争到2016年底,湘江干流及一级支流距岸1公里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全省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长沙做表率,清退养殖场三万余家
浏阳是养殖业大市,去年共出栏生猪近200万头。记者了解到,浏阳开发应用“畜牧兽医水产信息管理系统”,设置执法监督、诚信评级、动物检疫、动物免疫、兽医饲料、办公自动化等8大功能模块,实现信息化、电子化、现场化监管,通过网络可将牲畜标识追溯到户。
长沙畜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长沙共补贴资金3.48亿元,治理或退出畜禽养殖场35675家(户),面积709.5万平方米。“长沙将作出表率,保证将在2016年底前将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湘江流域。”
天津拟关闭9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按照天津市市委、市政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的要求,为推进“四清一绿”清水河道行动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天津市将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内,对全市71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进行综合治理。
记者从天津市畜牧局了解到,目前天津市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31家,对河道等水系有较大影响的820家,已治理8家,拟关闭94家,需新建、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718家。
天津市主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包括种养一体、生态养殖、循环利用、沼气工程、污水纳管和达标排放。天津市、区、县财政依据治污模式和最终的减排效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给予资金补贴扶持。按照治理方案,2013年本市启动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60家,2014年治理265家,2015年治理293家,到2015年年底完成治理任务。
东莞禁养令 养猪户转战惠州再遭强拆
广东东莞全市禁止养猪后,很多猪农被迫将养猪场迁移到相邻的惠州市。他们没想到,惠州市也开始大面积禁止养猪。这次,猪农们血本无归。
陈杰是安徽人,2009年之前在东莞养猪。2009年1月1日,东莞以污染为由全市禁止养猪,陈杰领到政府发的一笔补偿金后,转移到相邻的惠州市。但仅仅几个月,他的养猪场就遭到政府强制拆除,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陈杰说,养猪场被拆那天让他永生难忘。当天中午气温高达38℃,他正和工人一起准备给猪注射疫苗,突然见一伙人带着两台挖土机,气势汹汹地来到养猪场,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把养猪场破坏得一塌糊涂,97头200斤左右的猪被当场轧死,受伤和受惊吓的猪跑得满山都是。养猪场的柴油发电机、抽水机、鱼机等被砸坏,陈杰拿出手机拍照时被他们发现,手机被抢去,拍摄的现场照片被全部删除后还回。事后,陈杰了解到,当天带队强制拆除他养猪场的是潼湖镇刘达琴副镇长。
8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潼湖镇中心砖厂旁边养猪场同样被强制拆除,217头200斤的猪被推倒的墙壁压死,活着的猪也不准赶出去,当时市场生猪价格每斤5.5元。
陈杰称,2005年6月10日,他向潼湖镇黄屋村村民承包荒山后,在荒山上开垦出一片平地,建起一个占地13 .5亩的养猪场。在山上打出一口86米深的机井,山下挖了两个大鱼塘,一个水面17亩,一个水面9亩,还建有8个发粪池,两个蒸汽锅和一个水塔,猪场的粪便都通过发粪池再排向山下鱼塘喂鱼,整个投资算下来几百万元。“现在找个理由将我们全部撵走,没有任何补偿,我们租荒山养猪,是有合同的,每年交纳承包费等费用。现在合同时间根本没有到期,政府就找借口把我们撵走,没有任何补偿,哪里说得过去?为何东莞市禁止养猪政策出台后,猪农都能得到一定补偿,惠州就没有任何补偿?如果这个地方不能养猪为何不早拒绝,等我们养了几年后突然不准养,没有任何补偿地撵我们走,在山上办个养猪场也是非法?那我们穷人到底该去干什么?”陈杰气愤说道。
不愿透露姓名的猪农称,惠州很多养猪者都是从东莞过来的,他们在惠州市同样遭遇强制拆除猪场没有任何补偿。东莞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养猪的消息发布后,很多生猪养殖户感到恐慌和不安,担忧政府能否赔偿自己的损失。面对全市众多生猪养殖户,东莞市政府采取合理赔偿,让养殖户都平静接受政府禁止养猪的决定,没有出现较大的社会矛盾,养殖户领取政府补偿后将养猪场迁往他处。“同样是养猪,惠州市政府撵我们走为何没有任何补偿,难道这些损失全部由我们自己承担?政府就没有一点责任?”该猪农质疑道。
惠州市畜牧局畜牧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惠州没有不准养猪,但是不能在禁养区内养猪,惠州市养猪大多集中在博罗县和惠东县。对于其他问题,该工作人员婉言谢绝回答。
惠州市惠城区潼湖镇一位工作人员称,强制拆除是因为政府多次向他们下达通知,他们不理,所以政府才强拆,同时,他们养猪已经污染到东江水域。现在整个潼湖镇对养猪有禁养区和非禁养区,非禁养区也需要办理环保、工商等手续后才可以养。
谈到补偿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是非法养猪,凭什么给他们补偿?至于东莞市养猪补偿,该工作人员称,东莞市是以人为本,适当给予猪农一定补偿。我们是多次向他们下达通知,但他们不理,最后没有办法才强拆。至于潼湖镇强制拆除养猪场有多少间?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李克强:中国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
9月10日,在今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世界经济论坛新领军者年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出席论坛的企业家代表。
会上,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董事会主席小岛顺彦就环境问题提问李克强,他问道:“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问题,而且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整治环境污染。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似乎看来中国很难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中国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治理环境问题?”
李克强阐述了整治环境污染的方方面面,中国不愿意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以下为文字实录: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董事会主席小岛顺彦] 我的问题是关于环境方面的。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问题,而且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整治环境污染。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似乎看来中国很难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中国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治理环境问题?
[ 李克强] 中国30多年的改革发展,可以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所以,环境等许多问题在短时间内集中地在中国反映,这是一个特殊的现象。如果我们要总结一些发达国家走过的历史,确实可以用“先污染后治理”来形容。在中国,现在凸显的一些污染问题也确实和粗放的发展方式有关。
[ 李克强] 在这里我想说,中国不愿意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为我们过去的绿水青山是祖宗留下的,未来美丽的环境是子孙后代应当享受的,当代人要有责任感。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基本国情,除了人口多,还有就是环境承载能力脆弱,我们用世界上不到9%的耕地养活了20%的人口。我们的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水资源占有量都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们没有这个能力去继续走高投入、高排放乃至于高污染的路子。实现现代化是中国13亿人的共同意志、强烈愿望,不可逆转。但是,我们必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所以,中国政府要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理念,同时,要铁腕出击来整治现有的污染,不再欠“新账”,并且要多还“老账”。我们要从直接影响人的健康的大气、水、土壤入手,加大整治的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在座的许多朋友可能经历过今年年初中国北京发生的雾霾。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决定要打一场攻坚战。今后一段时间内,要在京津冀地区减少8000万吨煤的消耗,因为它是污染源之一。我这里只是举个例子。
以环境保护制度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对保障消费者“菜篮子”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更多地是自发地单纯地面向市场需求自由发展,导致我国畜禽养殖业布局不合理、种养脱节,部分地区养殖总量超过环境容量,加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大量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处理并进入循环利用环节,导致环境污染。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畜禽养殖业COD、总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268万吨、106万吨和1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1.9%、21.7%、37.7%,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6%、38%、65%。近年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显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中的占比有所上升。可见,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已不容小觑,攸关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攸关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畜禽养殖业环境问题也已经成为妨碍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将恶化生产环境,大量病原体、高浓度恶臭气体、粉尘等,都将严重危害畜禽健康,甚至导致疫病,直接威胁生产安全,导致经济损失。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常常引发社会问题,如由于恶臭或水污染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的民事纠纷,直接妨碍畜禽养殖经营活动。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滞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的浪费,也直接妨碍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农业要提升效益,就必须走综合利用的路子,走生态化、循环化的路子。畜禽养殖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优化和升级,就必须搞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走种养结合、种养平衡的路子。为此,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必须加强。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之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上专门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长期以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无法可依,仅有的原环保总局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效力有限,无法作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的依据,导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低,环境管理不到位;此外,部门规章也无法协调更多力量、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以及国家对化肥使用的补贴等政策,导致畜禽粪肥的应用受到限制,也直接导致了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的浪费,形成污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为此,条例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引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推动产业发展走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低碳农业的路子,采取全过程管理的思路,对产业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置环节做出了规定,对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环节做出了规定。为推动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根本手段,条例还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做出了规定,如对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对有机肥购买使用实施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利用废弃物生产沼气以及发电上网等。这些规定,贯彻落实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将从根本上对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促进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工程院院士 金鉴明)
力推综合利用 破解发展难题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我国畜禽养殖业生产能力已居世界第一,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畜禽粪便。据测算,目前我国每年产生各类畜禽粪便约18亿吨,还不包括养殖所产生的污水以及畜禽尸体及其它废弃物。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是良好的生物质资源,可以用于制造沼气、生产有机肥,适量适时的还田利用对于保障土壤有机质含量、保障农田生产力的可持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机制保障,大量畜禽粪便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水体和土壤环境污染。大量数据和研究表明,我国水体富营养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农业生产流失的氮磷等养分,而畜禽养殖是农业源氮和磷重要来源。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长期依赖化肥,许多地区的农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有机质减少、地力下降等情况,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不少地方化肥投入的增加甚至不能再对作物增产有更多贡献。可以说,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已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部署,要求逐步建立与资源和环境相适应的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农业领域转变发展方式,也是其中重要内容。如何建立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如何改变长期以来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得不到合理利用反而形成环境污染的困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是破解这个困局的制度建设实践。
一是实施资金支持。虽然我国畜禽养殖业总量大,但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总体上讲,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经营还比较粗放,畜禽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能力还比较弱。因此,条例一方面规定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另一方面则是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力利用设施的建设实施资金补贴,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此外,对于自愿采取高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控制标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条例规定县级政府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优先列入环保和畜牧发展相关资金扶持范围。
二是实施政策扶持。由于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密度低,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增值空间小;制造、购买、使用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的优惠政策不足,生产和使用者盈利空间小,甚至可能亏钱,生产者和使用者效益通常无法与长期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和扶持的化肥相比,导致畜禽粪便等优质的肥料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为此,条例特别规定,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活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化肥运力安排、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享受不低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利用的困局,大大提高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比率。
此外,条例还规定,对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厌氧发酵和沼气发电的,电网企业要提供无歧视的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造沼气、以及进行沼气净化生产生物天然气,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可以预见,条例的实施会大大促进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厌氧发酵处理和沼气生产等方式的综合利用,在保障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同时,为社会提供绿色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条例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采取的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思路,以“激励、扶持、引导”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为根本途径。条例的颁行,将有力地提升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整体水平,有利于促进形成种养平衡、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模式,推动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水平从本质上得到提升,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瓶颈。(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董仁杰)
以制度保障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发展实现双赢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长期以来,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加强畜禽养殖环保监管,要求养殖者建设环保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和不菲的运行费用支出,会给畜禽养殖者带来较重经济负担,阻碍畜禽养殖业发展。因此,不少人对加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心存担忧,甚至对此存在抵触情绪。事实上,做到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双赢并非不可能,关键是采用怎样的思路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让二者达到相辅相成、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状态,在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双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此在制度设置上做了精心设计。
一是以科学规划为实现双赢打好基础。规划是龙头,在具体的行业管理中起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为避免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发展在实践中被割裂,条例从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这两个规划入手做出了具体规定,如要求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布局以及养殖的品种、规模和总量;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设施建设和措施等。条例规定新改扩建养殖场和小区符合两个规划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产业发展在合乎区域环境保护的要求基础上实现有序发展,避免由于前期考虑不足而在日后由于环保问题影响产业发展。
二是以落实环保要求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业疫病风险较大,一旦发生疫病将给养殖者带来难以估计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而养殖场所的环保搞得好不好则直接关系到疫病防控。此外,养殖场所环保还直接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谐,搞不好将导致纠纷,直接影响产业发展。为此条例对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保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要依法进行环评,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贮存和雨污分流设施,避免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泄露溢出污染环境等。认真落实这些环保要求,对提高畜禽养殖场所防控疫病的能力以及促进与邻里关系的和谐都会有积极作用,从而更好地保障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以激励引导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条例将激励和引导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做了一系列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改造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活动享受税收优惠,购买使用有机肥享受不低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制取沼气及发电上网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这些规定都有利于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甚至通过种养结合、综合开发,使产业效益得到整体提升,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同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此外,条例规定对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和小区建设和环保设施配套予以资金、用地方面的政策扶持和奖励,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养殖用地,鼓励利用废弃地、未利用地等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这些规定将有利于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也更有利于做好环境保护。(中国农科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杨正礼)
疏堵结合 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题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畜禽粪肥是农业生产宝贵的肥料资源,为农作物提供丰富的有机养分。但是,目前由于制度层面缺乏必要规范和扶持引导,导致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没有得到科学处理和合理利用,随意排放,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针对这一问题,《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采取“疏堵结合”立法思路,通过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随意排放,从根本上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题。
一是以疏为主,扶持引导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能照搬照抄工业污染治理的思路,要充分考虑畜禽养殖行业及其废弃物的特殊性。一方面,养殖行业利润不高,如果按照治理工业污染的要求对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实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其高昂的成本是养殖业难以承受的;另一方面,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具有资源属性,可以用来制造有机肥、制取沼气、发电等,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特别是当前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势头良好、可再生能源开发不断扩大的形势下,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大有潜力可挖。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发电、制造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条例专章规定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措施:明确对沼气、制肥等综合利用设施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予以鼓励和支持。对废弃物利用予以税收优惠并享受农用电价格,对有机肥购买使用予以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利用废弃物进行沼气生产和发电的享受新能源优惠等。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促进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更多地流向综合利用,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环境的可能。
二是堵住污染,严防废弃物随意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明确的规范要求。需要通过立法,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废弃物不当处理和处置污染环境。条例就加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管做出了系列规定。如养殖场和小区报批建设的环节需要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措施,要建设与其产能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贮存、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建设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允许投产和使用,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和不得排放,粪肥、沼渣、沼液还田要考虑土地消纳能力,严禁随意处置畜禽尸体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堵住随意处置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路子,推动更多的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入利用环节。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韩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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