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病专业网

  1. 首页
  2. 法规文件
  3. 疫病防控/食品安全

两部门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照卫生规范开展自查

时间:2013-11-15
来源:新华网



  北京11月14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的实施工作,督促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要求开展自查。

  两部门通知指出,卫生规范是食品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是对食品安全法提出的食品生产过程、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要求的细化和分解,也是生产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卫生规范将于2014年6月1日起强制实施。

  通知指出,各地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三方面自查:

  一是对照卫生规范中有关选址、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等方面要求,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避免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

  二是对照卫生规范中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出厂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等方面要求,建立对保证食品安全具有显著意义的关键控制环节的监控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

  三是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卫生规范中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应考核标准的建立、产品召回管理、培训和记录、文件管理等方面要求,确保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生产,保持相应的记录和文件完整可查,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两部门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在卫生规范正式实施前完成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卫生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覆盖食品生产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和各级食品监管人员。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内容有疑问,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我公司将尽力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客观性,但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服务仅限于用户参考,不对用户的商业运作做任何具体性指导。用户因参考我公司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