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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补贴重点家禽企业

时间:2013-06-09
来源:南国早报



  近日,从广西财政厅等部门获悉,广西将对重点家禽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据测算,得到扶持的畜禽龙头企业的种禽养殖数量为690万羽,占全区种禽养殖总数的80%。

  据悉,对于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规定程序实施高致病禽流感强制免疫,同时依法申报产地检疫、实施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的养禽企业以及禽类加工企业,自治区财政将采用财政定额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进行财政补贴。

  种禽定额补助标准按照2013年3月底存栏的开产种母禽数量进行核定,每只定额补助2.5元;贷款贴息按照2013年5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新增的用于养禽和禽类加工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3个月的全额利息补贴,利率按现行人民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基准利率计算。

  近年来,为稳定家禽生产,确保环境安全,广西对除了对重点家禽企业实施财政补贴外,还建立了死亡畜禽处置有效机制,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生猪重大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现行比例分担。

  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规定,每年6月15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申报上年11月16日至当年5月31日、6月1日至11月15日(以下简称上半年、下半年)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2012年,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共申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7445头,申请到中央财政补助经费525万元,自治区财政厅补助经费699.92元。目前,所有补助经费已拨付至各市财政局及自治区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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