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每只种禽补助15元 扶持家禽业发展
时间:2013-05-30
来源:济宁日报
5月29日,记者了解到,为应对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市场的影响,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利益,济宁市出台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将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
记者了解到,对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将给予补助,每只种禽补助15元,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除去省财政对济宁市负担60%外,市、县财政各承担20%。对父母代种禽场给予补助,每只种禽补助3元,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市财政每只种禽补助1元,县财政每只种禽补助2元。
济宁市将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除去省财政对济宁市负担60%外,市、县财政各承担20%。同时,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诚征土地使用税。对经检疫符合规定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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