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4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3-03-14
来源:法制晚报
4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本月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起草该条例的若干个实施细则,并公布对外征集意见。
网店拟禁售散装食品;拟禁止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销往超市、食堂;包括生产地沟油在内的6种情况,一经被发现将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夜市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凉菜、裱花蛋糕等项目。这些细则中的内容,让更多的市民看好本市未来的食品安全。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及其细则中,有哪些扼住食品安全隐患咽喉的新办法,本期记者就带您“先睹为快”。
拟对食品作坊出“禁令”
小作坊一直是食品安全的隐患,但是因为其价格低,被不少食堂、超市认定为“供货商”。除了主食、熟食等产品外,一些小作坊还做起了酒类加工。这种情况今后将不再被允许。
在北京市质监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配套细则中,对小作坊加工食品拟提出9条“禁令”,包括禁止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销往食堂及连锁超市,禁止生产白酒、葡萄酒、乳制品等。
质监局此次把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定义为: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具有地方特色,采用传统工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制现售)的个体工商户。
婴幼儿奶粉不能委托加工
对于贴牌生产,很多人都不陌生,但是乳品其实也有不少是贴牌生产的,一旦出现问题,品牌商和生产商互相扯皮。
在此次质监局起草的《北京市委托加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中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委托或被委托生产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
《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生产乳制品应具备完善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规范生产全过程,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现制食品出问题 超市商场要负责
超市里销售的大馒头热气腾腾的还能看得出来是现做,但是已经冷掉的烤鸡、装在小碗中的凉拌菜,到底是什么时候生产的,谁也说不清。此前,央视也曾经曝光过,超市将自制熟食的市场日期进行更改的情况。被曝光后,超市往往向出租摊位一推,责任不在自己身上。
今后,这样的问题,都有了解决办法。如果出租柜台出现食品问题,超市要对其负责。
对超市、商场在卖场内现场制售的食品,北京市工商局此次制定了专门的管理规范。进行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销售米面馒头主食、熟肉制品、凉拌菜等散装熟食的,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
商场超市内经营食品现场制售的,区域不得超过食品销售区域总面积的10%。便利店可从事即食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加热,而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熟食卤味、糕点、豆制品加工,分别有各自准入标准。
以往出租柜台出现问题,商场超市往往推责。而此次意见稿提到,承租商场、超市场地柜台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出租方要书面承诺对承租方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统一管理,对食品安全负责,并由出租方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网店拟禁售散装食品
“分装进口大虾,一斤装”、“徐福记散装糖250克起卖”、“蟹黄瓜子,小包装按斤销售”、“正宗新疆和田玉枣,散装无包装介意勿购”……电商销售各种散装食品,对于广大网购食品的人士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购买到的散装食品质量如何,就完全看人品了。到货的食品无正规外包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网售的散装食品安全成为隐患。今后,这种情况在北京将成为历史。
市工商局介绍,此次《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明确提到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无店铺销售是指经营者不通过店铺,而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进行食品销售的业态。此次对无店铺销售的许可范围上,经营方式核定为零售,经营项目核定是预包装食品。在许可管理上,工商部门要求网店、邮购、电话购物、电视购物4种业态零售食品的,注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店网页打印件或ICP证复印件、商品目录、电话报装单等相应文件。
同时,网上卖食品,要求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身份信息、食品流通许可证号。邮购、电视电话购物进行食品经营也是如此。而自动售货机,将来也要在设备上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编号等。
部分学校食堂不得售卖凉菜
学生上学、工人施工,学校和工地食堂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这两个群体的健康。下月开始,卫生部门将对学校、工地食堂、小吃店的餐饮服务许可加强管理。部分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将不能申请凉菜等餐饮服务许可。
此次《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每餐最大允许的供应量要和它的加工面积相适应,加工的面积不能小于50平方米。另外,像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申请凉菜、裱花蛋糕和生食海产品等餐饮服务许可,工地食堂也不能申请凉菜等餐饮服务的许可。
另外,针对日常生活中市民常去的小吃店,办法也做出明确规定。办法指出,小吃店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使用面积30到50平方米的餐饮业只能从事煎、炸、烤、蒸、煮、涮等这样一些单一和简单制作的菜品。另外,经营凉菜的,凉菜间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夜市禁止做凉菜、生食水产
“跟朋友聚聚就爱去夜市,热闹啊,可这吃的,真不敢细想。”对于夜市,不少市民是又爱又怕。“好玩是好玩,就是环境脏点,花生跟毛豆就在街边放着,不知道糊了多少土,生蚝也不知道新不新鲜。”
对此,下月将实施的《北京市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办法》有了规定。
对于卫生安全摸不准的“毛豆、生蚝”等食品,办法规定,夜市餐饮服务参与者禁止在夜市餐饮服务场所从事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生产经营活动。夜市餐饮服务不得提供国家和本市因防病需要禁止经营的食品。
此外,办法规定,夜市餐饮服务参与者须选择远离污染源25米及以上,距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门口200米及以上的经营场所。
洗碗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目前不少餐厅都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好的消毒餐具套装,此前,曾有这类“1元餐具”清洗“作坊”,一盆水反复用,用成了浑汤等因为卫生条件差被曝光。下月开始,餐具清洗消毒管理中,更是明确了洗碗水的标准。
将试行的《北京市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准入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单位(具有固定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专用场所)将负责餐饮具的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包装及配送。
办法指出,消毒单位应具有独立专用、布局合理,其高度能够满足工艺和卫生要求的厂房,并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应当按照清洗消毒流程独立设置餐饮具回收和粗洗间、清洗消毒间、包装间、成品间和包材库、原材料库、更衣室,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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