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子7年卖死鸡以万只计算 获刑15年
时间:2012-12-17
来源:本网采编
病死鸡,通过浸泡、冷冻,摇身一变成为白条鸡。这些漂白的病死鸡又流入早市、饭店,变身烧鸡、炖鸡,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昨日,沈阳中院召开“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十起典型案例,并对李某生产、销售病死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在昨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李某在苏家屯区一带收购毛鸡,然后再把毛鸡加工成白条鸡。在收购加工的过程中,也低价收购病死鸡,经过初步加工后,通过浸泡、冷冻的办法对病死鸡进行外观处理,2011年3月2日,李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其家中查获了1700余只白条鸡,经评估价值约1.29万元。
经过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诊断为病死鸡,可能造成疫病传播。
在其家中搜出的账本显示,从2004年开始,李某收购病死鸡,经过加工处理后,卖给多家饭店、熟食摊点。经会计师事务所统计,其销售白条鸡总金额超过200万元。有关人士算了一笔账,如此涉案总额至少相当于销售了20万只病死鸡。随后,公诉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起诉。
沈阳中院审理认为,李某销售未经检验或检疫的白条鸡,其行为属于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沈阳市两级法院从2011年以来,共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051件,有1090名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其中70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沈阳中院介绍,毒豆芽、瘦肉精、病死猪肉、毒卤蛋、毒毛肚、毒海参、毒豆腐皮、毒牛板筋、毒担担面、假黄花鱼,假酱油、假方便面等伪劣食品都曾经在沈阳出现过。有的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近50万斤,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有的案件,当场查获的毒牛板筋数量就高达90余万斤,犯罪的严重程度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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