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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扎实推进兽药GSP监管工作

时间:2012-08-13
来源:本网采编



  兽药经营环节上承生产厂家,下连养殖基地,对于净化兽药市场、保证兽药产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加强滁州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委《关于贯彻实施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市农牧部门自今年2月份起,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组织了3次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有效地推动了实施兽药GSP工作的开展,净化了兽药市场。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省农委《关于贯彻实施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皖农牧[2011]333号)下发后,我市农牧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敬斌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畜牧兽医局局长崔守龙为副组长的实施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滁州市兽药GSP检查员库,负责对兽药GSP检查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对各县(市)区兽药GSP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兽药经营单位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其实施兽药GSP改造,负责兽药GSP验收的初审工作,做好兽药GSP后续监管工作。

  二、强化宣传,密切配合。为使兽药经营者熟悉了解兽药GSP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赢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农牧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举办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上门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履行对不能按时通过GSP验收就不能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告知义务。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举办兽药GSP培训会12次,培训从业人员1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三、精心组织,现场验收。为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滁州市农牧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市后乡村的原则,前后共组织了3批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首批通过的96家兽药经营主体标准规格高、硬件设施全、软件资料全,基本代表了滁州实施兽药GSP的经营状况。通过3批现场检查验收后,原发证的680家兽药经营主体保留了319家,通过率为47%。实施兽医GSP后,我市的兽药经营门点布局更趋合理,经营更加规范。

  四、清理整顿,长效监管。为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确保企业通过验收后继续按照GSP要求运行,我市采取了有效措施,狠抓了兽药GSP后续监管。一是清理整顿。即以县为单位,开展以清理未申报或未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店为重点,打击无证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兽药行为。二是组织互查。从各县(市、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在进行第三批现场检查验收的同时开展互查。三是创建示范点。按照《2012年滁州市畜牧强农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遴选20个兽药GSP示范点,拉高标杆,示范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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