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抗菌药物注意事项
时间:2012-03-14
来源:《中国禽业导刊》
一 正确诊断
当畜禽发生疾病时应进行病原学检验、分离和鉴定病原菌,有条件的必须进行药敏实验。在药敏实验结果未知晓前或临床诊断相对明确的,可先进行试验性治疗。选用药物应结合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不良反应、价值与效益等加以综合考虑。无条件进行药敏试验的应选用本场或本地区不常用的药物,这样可以为临床用药提供经验。
二 给予合理的剂量和疗程
用药前要根据药物在畜禽体内的半衰期确定用药剂量和疗程。给药剂量要恰到好处,剂量过小起不到治疗作用,易使细菌产生抗药性;剂量过大,不仅造成浪费,还可能引起严重的毒副反应。疗程过短,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只能被暂时抑制,一旦停药,受抑的病原体又会重新生长繁殖,其后果是疾病复发或转为慢性。1次药物连续使用时间必须在一个疗程以上。不可用药1~2次就停药或急于调换药物品种。长期使用单一抗菌药不但浪费,还可能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及引起毒副反应。
三 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
常用给药方法:拌料、饮水、注射及气雾给药等。同一种药物给药途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效果,选好给药途径可事半功倍。如治疗呼吸道感染应用新霉素、链霉素时应采用气雾给药,肠道感染则必须采用内服给药。采用饮水给药要考虑药物的溶解度和畜禽的饮水量,确保畜禽吃到足量的药物。拌料给药应按递增混合法将药物与饲料充分混匀,尤其是安全范围小、剂量较小的药物更应混匀,以免动物采食药量过小起不到防治作用或因进食药量过大而中毒。对严重感染病例多采用注射法给药,对零星散养的家畜,注射给药疗效更为可靠。
四 注意掌握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目的在于增强药物疗效,减少、消除不良反应或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或分别治疗不同的症状与并发症。对混合感染或不能进行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要注意不可滥用,滥用抗菌药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导致二次重感染、耐药菌株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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