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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转变

时间:2011-11-11
来源:中国畜牧网



  发达的畜牧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没有畜牧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我市是一个传统畜牧业大市,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要求,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产品加工业,强化畜牧业支撑体系,全面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实现了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同步增长,多项重要指标名列全省前茅,初步走出了一条优质、安全、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之路。2010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78.5万吨、32.5万吨、6.5万吨,与2006年相比分别增长11.7%、26.4%和222%。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十一五”期间,肉类、蛋类和奶类产量增幅分别高出全省平均增幅2.5个百分点、8.4个百分点和120个百分点。全市肉类和蛋类总产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位和第二位,生猪、肉牛、肉羊、家禽饲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位、第二位、第二位、第四位。全市畜牧业总产值214.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30.4亿元的42%,高出全省12.5个百分点。全市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1350元,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40%。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市畜牧业一直处在小规模分散养殖状态,畜牧业生产存在着规模化程度低、标准化水平不高、效益不显著、污染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不能适应全社会对于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成为制约我市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此,全市上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逐步改变我市养殖方式落后的局面。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增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

  政策支持推动。市政府相继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禽养殖小区的意见》、《驻马店市关于奶业发展的意见》,同时制定了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各项扶持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畜牧业扶持资金的同时,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现代标准化规模养殖,每个县区政府每年也都拿出不少于2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发展规模养殖。近五年来,全市用于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各级财政扶持资金8.5亿元。各地充分运用国家、省和我市扶持规模养殖的政策措施,通过以奖代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快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鼓励支持发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引导集约化养殖企业规模扩张。

  示范创建启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是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有效途径。从2010年起,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市畜牧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发挥标准化示范场在标准化生产、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安全高效饲料推广、畜禽粪污处理和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进程。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2个规模养殖场通过验收,并被农业部授予“农业部生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称号。按照“五统一”要求,畜牧部门组织开展了实施标准化建设“双百工程”,即2011年改建扩建100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新建100家标准化畜禽规模场,示范带动全市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生猪和家禽养殖场突出粪污无害化处理。目前,全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占适度规模养殖场的比重达40%。  

  规范管理带动。全市畜牧兽医部门紧紧围绕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点环节,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按程序组织生产的全过程。场舍规划和建设达到“五统一”标准,即统一场容场貌、统一喷雾消毒、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粪污处理、统一视频监控。生产运作达到“六化”标准,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在规范化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和小区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严格遵守有关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规定,实现生产规范化。

  目前,全市规模养猪场户达23700个,肉牛规模养殖场户达2900个,肉羊规模养殖场户达4400个,奶牛规模养殖场户达630个,规模养鸡场户达9700个,生猪、牛、羊、禽的规模养殖比例分别达86%、27%、18%和70%。在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了规模化养殖场备案工作,备案规模养殖场总数达8944个,全市畜牧业生产呈现标准化养殖小区、专业化养殖场、集约化养殖企业立体发展的新格局。

  畜牧产业化经营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标志,而建设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是推进和实现畜牧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关键。驻马店市是一个畜牧业大市,多年来,各类畜禽存出栏量一直名列全省前茅,但与先进地区相比,畜产品加工业一直处于落后状态,出栏的畜禽大都以活体方式销售贩运到外地,驻马店只能作为国内外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形不成完整的产业链条。落后的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全市畜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着我市畜牧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也阻碍着我市现代畜牧业的发展进程。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客观分析我市畜牧业生产现状的基础上,作出了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的决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改变了就生产抓畜牧的思维定势,树立了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观念;改变了重数量、轻效益的思想观念,树立了以效益为中心、引导畜牧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观念;改变了重养殖、轻加工的传统观念,强化了市场和品牌意识, 树立了培育行业品牌、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产业观念。

  招商引资引龙头。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环境,立足丰富的畜牧资源优势,把畜牧业加工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充分利用全国农洽会连年在我市召开的机遇,精心筛选了一批畜牧业加工项目,广泛宣传推介,寻求合资合作。几年来,全市共引进众品实业、徐福记、天龙禽业、北京中恒集团、华康鸭业、金元乳业等畜产品加工项目30多个,目前在建畜产品加工项目有5个。

  政策引导育龙头。几年来,全市上下坚持“加工富财政、养殖富群众”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发展畜产品加工业的工作力度,对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扶持畜牧龙头企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出台了土地、税收、服务、奖励等六方面30条优惠政策,规范引导和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对新建和引进的畜产品加工项目,在报批实施过程中减免行政性收费;对新建和引进的畜产品加工项目,前三年免征屠宰检疫费,市级重点加工企业减半收取屠宰检疫费;对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的市级龙头企业,符合设备和检疫条件的,给予定点屠宰经营权;对市级以上畜产品加工龙头重点企业经营所得和有关中介服务组织等,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所得,暂免企业所得税;对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各级土管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工企业建设畜禽收购场所和新办畜禽饲养场的视同生产用地;对新建和改扩建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各级金融部门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资金支持扶龙头。全市各级政府采取投入财政资金、争取项目资金、用好农业开发和扶贫资金等办法,加大对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五年来,用于畜牧业的各级财政投资1.1亿元,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7.5亿元,引进外部资金10亿元,企业自筹资金2.5亿元。目前,全市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达70个,生猪屠宰加工能力达40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能力达25万头,家禽屠宰加工能力达4000万只,奶类加工能力达5万吨,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1.2∶1。

  对接基地强龙头。龙头企业与养殖场户和养殖基地的对接需要双方的内在动力,也需要政府部门提供的外在推力。各县区、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引导的办法,使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在联接利益的基础上,使企业与农户双方联心、联情,共谋产业长远发展大计。龙头企业真正把生产基地作为第一车间和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给予支持,并通过政府组织、企业招标、双方主动洽谈签约等形式,确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不断密切对接关系,使生产基地的规模、水平与龙头企业发展相适应,确保整个产业链的协调运行和持久发展。各地还积极引导生产基地农户增强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主动与龙头企业挂靠,通过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按订单组织生产。同时,不断教育农户增强履约意识,确保龙头企业加工所需,积极对基地农户开展技术服务,鼓励农户采取先进实用技术,不断降低生产成本,以优质换取优价,实现龙头得利、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共同目标。

  在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下,全市发展各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组织100多家,对促进产销衔接、协调利益关系、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代畜牧业是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的畜牧业,是用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来管理的畜牧业。“十一五”以来,我市充分运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改造、嫁接和提高传统畜牧产业技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畜禽良种是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畜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优化畜禽结构,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增强畜禽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多年来,全市大力引进国内外畜禽优良品种,对本地畜禽进行杂交改良或进行纯种繁育,畜禽生产性能显著提高。

  在生猪生产上,推广了“杜、长、大三元”商品猪生产,全市基本实现了种公猪纯种化,母猪二元化,商品猪三元化,良种覆盖率达100%,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正阳县“正良牌”、“诸美牌”生猪,西平县“茜绿牌”生猪均以其无公害、高品质享誉国内外。

  目前,我市出栏生猪大部分销往上海、广东、湖北等地,每年销往省外的生猪占出栏总量的70%以上。

  在肉牛生产上,大力推广夏洛来、西门塔尔与本地黄牛的“三元轮回”杂交改良技术,全市杂交肉牛存栏占牛存栏总数的85%以上,牛出栏率、出栏牛产肉率均大幅度提高。

  “夏南牛”是省畜牧局、市畜牧局、泌阳县畜牧局科技工作者在泌阳县历经20年培育的我国第一个肉牛品种,2007年通过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由国家农业部予以公布,为我国高质量肉牛产品进入高端市场提供了优良品种基础;泌阳驴、确山黑猪列入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名录》;正阳三黄鸡品种资源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并通过了国家质监总局“正阳三黄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西平长毛兔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建议将其归类于大型长毛兔品种(品系)编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名录》。

  完善畜牧业支撑体系 转变畜牧业服务方式

  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支持保障体系的要求越来越高。全市上下从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入手,全面构建符合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提升政府对畜牧业发展的调控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疫病防控体系全面加强。畜禽疫病防治体系建设担负着控制或消灭畜禽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重大任务。全市上下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了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以政府负总责为主体的“六位一体”防控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基础性预防措施逐步规范,疫情风险评估机制初步建立,动物检疫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按照“科学规划、全面覆盖,功能完备、层次分明,上下衔接、高效运转”的原则,完善了市、县级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在检疫监管和动物卫生监督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检疫监管职责,全面推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并实行了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电子出证,产地检疫报检点达到304个,覆盖面达100%检疫人员深入养殖场、屠宰点、饲养户及相关场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要求进行处置,杜绝了畜禽疫病进入流通环节。

  在乡级防检中心站建设方面,初步形成了科学、统一、高效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运行机制。在落实防控责任方面,各级政府都实行了严格的督导检查机制,采取现场采样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各部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呈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科学有序、防控有力的良好局面。

  良种繁育体系初步建立。畜禽良种是现代畜牧业生产的基础。建立配套完善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培育、推广、利用畜禽优良品种提高良种化程度,对于促进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转变及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近年来,各县区不断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逐步形了良种繁育体系与全畜牧业区域生产及不同畜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新格局,满足了畜禽养殖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和不同规模的需要。

  与此同时,畜牧部门不断加大《畜牧法》的贯彻力度,依法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种畜禽市场的宏观调控,更好地指导种畜禽生产。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层次分明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的繁育结构,形成了宝塔式种畜禽生产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一级种猪场4座,二级种猪场26座,父母代种鸡场6个,种羊场1个,种兔场1个,保证了畜禽优良品种的有效供应;建立和完善了9个县级改良站和310个改良网点建设,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肉牛品种改良网络。

  饲料开发与饲料加工体系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通过秸秆养畜示范区、示范县建设项目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了秸秆青贮氨化基础设施,秸秆处理利用率在30%以上。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新建和扩建了一批预混合饲料厂、浓缩饲料厂,提高了饲料的综合利用能力。高新区双鹤饲料公司、上海爱农饲料有限公司、亚卫、纽特奇、大北农、六和集团等一批饲料加工企业落户驻马店。目前,全市注册饲料加工企业达88家,年生产能力达200万吨,形成了以生产预混料、浓缩料、全价料为主的饲料加工体系。

  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畜牧部门在坚持不懈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通过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各县区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体系较为完善、队伍力量较为强大以及基层防疫人员直接接触一线养殖场户的优势,在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防疫工作的同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从不同环节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呈现依法有力、全程推进的良好态势。

  与此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活畜交易(屠宰、畜产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生鲜乳专项整治、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项整治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市中心城区实行了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并逐步向各县城区推进。畜产品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拓展,全市累计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达111家一体化认证企业36家,认证产品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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