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禽肉出口连续七年实现稳步增长
时间:2011-02-28
来源:本网采编
山东省是家禽养殖、出口大省。2010年,山东省出口禽肉及其制品18.03万吨,货值6.1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3.28%和45.21%,出口量约占全国的40%,连续七年保持稳步增长,产品主要出口日本、欧盟、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为促进禽肉产品出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山东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出口食品源头管理、过程监督、抽检验证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深入推进企业分类管理、产品风险分级及出口分档检测的“三三制”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确保了出口禽肉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不懈努力,山东成为我国唯一获准出口欧盟熟制禽肉的省份,山东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声誉进一步提升,也为开拓对美国等国家的禽肉出口奠定了基础。
一是积极推行区域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加大示范区建设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负总责、出口企业负主要责任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农兽药市场的监管,规范农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净化出口养殖环境,确保出口禽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不断完善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过程监督。指导和帮助出口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企业自检自控和产品追溯体系,严格加工过程的安全控制,认真做好原辅料备案和进厂验收检测,确保加工过程安全。
三是科学制定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进一步强化出口检测。根据国外通报、总局风险预警、出口检测、市场反馈等多种渠道收集风险信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有针对性地设定风险监控项目和监控频率,并实施动态调整,确保监控工作的有效性。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加强对出口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的了解。密切跟踪欧盟及相关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尽早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对外申诉,促使欧盟撤消对我输欧鸭肉莫西菌素的预警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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